女子误触氢氟酸不幸身亡,律师分析涉案人员责任丨法律顾问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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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电 (记者 范丰辉)9月18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通报“女子误触氢氟酸不幸身亡”一事。通报显示:该废墟处原建有一平房,艾某发(男,1938年出生,湖北人)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曾在该空置平房居住,该三桶氢氟酸系其从事外墙清洗工作的儿子艾某槟(男,1973年出生)放置,2015年搬离时遗弃。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控制。

那么,该案中的涉案人员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告诉记者,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氢氟酸的丢弃者,将危险化学品随意丢弃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存在过错,对女子的死亡结果构成侵权,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造成死亡一人以上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可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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